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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軒作供第一天|「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 譴責政權對李宇軒施行酷刑 批審訊荒謬並具有政治動機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今(13 日)展開第44日審訊。控方傳召第四名從犯證人、「12 港人」之一、「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作供。「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拍攝了一段約4分鐘短片,6名來自不同國家的政界人士和流亡港人,狠批審訊荒謬並具有政治動機。

今天早上9時,李宇軒由囚車押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大批軍裝警員在法院外持槍戒備,警方裝甲車「劍齒虎」亦在場候命。據《法庭線》報道,李出庭時戴黑框眼鏡、身形瘦削,身穿黑色外套,等候法庭人員整理座位時不時四處張望。他期後高舉聖經,以基督教形式宣誓。審訊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負責主問。

李宇軒憶述自己在2019年6月透過Telegram認識陳梓華,於G20峰會前夕跟其他人一起討論登報計劃,「當時想把這個關注帶到國際舞台上,要求國際支持」。法官李運騰問他當時是否支持社會運動,李宇軒確認自己支持,並透過連登討論區上一個名為「家樂牌通心粉」的帳戶使用者,把眾籌計劃宣傳出去,最後籌得700多萬元。開始時使用PayPal收款,但戶口因不名原因被凍結,後來轉用Stripe。

由於眾籌活動完成後未能立即動用款項,李宇軒指當時已用盡自己三百多萬積蓄,「但仍不夠墊支廣告費」。當他發現自己無法墊支廣告費時,陳梓華聲稱可以幫忙,李最後得悉由「Dico(力高)」及「Lais Hotel Properties Ltd」兩間公司墊支。

報道指,庭上所見的《眾籌G20各國報章公開信》收支列表,收入為673萬元捐款,支出包括登報費約596萬元,涉及英國《衛報》、德國《Süddeutsche Zeitung》、《歐洲政治報》、加拿大《環球郵報》、《華盛頓郵報》、《紐約時報》等。

其中「Lais Hotel」支付英國《衛報》廣告費1.8萬鎊、以及向《華盛頓郵報》匯款8.5萬美金,李宇軒指自己沒有問陳梓華為何對方會願意墊支,控方問李是否知道墊支的「uncle」是誰,代表黎智英的御用大律師Marc Corlett打斷問話,指關注問題涉及傳聞證供,控方沒有追問。

黎智英案「共謀者」、流亡港人拍片譴責政權對李宇軒施行酷刑

由約33個國家及歐洲議會、超過250名各國跨黨派國會議員組成的「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 IPAC),今午針對李宇軒以從犯身份作供發出新聞稿,著名民權人士、御用大律師肯尼迪女男爵(Baroness Helena Kennedy)及歐洲議會議員萊克斯曼(Miriam Lexmann)跟另外四位被指控為黎智英案的「共謀者」,他們共同譴責政權對一名關鍵證人施行酷刑和脅迫。而該名關鍵證人就是今天開始出庭作供的李宇軒。

IPAC更拍攝一段約4分鐘短片,6名來自不同國家的政界人士和社運人士,說出他們對李宇軒的感受,以及對李在黎智英案中作供的看法。

萊克斯曼指李宇軒是一位平和、善良、謙遜的社運人士。肯尼迪女男爵則表示李跟其他人試圖逃離香港,卻被捕並被送進中國監獄,引述《華盛頓郵報》報道中指,他在拘留期間曾遭受酷刑,報道指有熟悉獄中的情況的人說不斷聽見尖叫聲從李的牢房中發出。「這些來自一個可能在中國監獄受到虐待和酷刑的人的證詞,不是可以依賴的證詞」。

著名民權人士、御用大律師肯尼迪女男爵(Baroness Helena Kennedy)。(相片:IPAC)

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IPAC創辦人裴倫德(Luke de Pulford)則指出,檢控官試圖聲稱黎智英在某程度上跟李宇軒的民主工作有關,「太荒謬!明顯是謊言!」直斥港府甚至聲稱他和其他外國人跟黎智英串謀破壞國家安全。

另一名被指是黎智英「共謀」的金融家布勞德(Bill Browder)表示:「我只想大家知道,我從未見過黎智英,從未給他發過郵件,也從未跟他交談或有任何接觸,無論在他因這虛假的國安指控被捕前或後」。對於被指為「共謀」,他認為這顯示港府和中共非常渴望通過李宇軒對黎智英提出虛假指控,去編造故事。更指這整個審訊是荒謬並具有政治動機(politically motivated)。

同被點名為「共謀」的日本前眾議員菅野志櫻里(Shiori Kanno)亦指自己從未跟黎智英有任何接觸,強烈反對香港檢控官企圖在此案中使用她的名字,作為對黎智英荒謬指控的證據。她更強調,日本政府向她保證,他們正密切關注此案,「不會袖手旁觀,而是會防止日本公民受到這樣的對待」。

「我的朋友李宇軒沒有犯法」,被港府以百萬懸紅通緝的流亡港人劉祖廸說。他表示像李宇軒這樣的人受到酷刑折磨,因為國際社會未能遵守對港人的承諾,「我們不能䄂手旁觀,應該不遺餘力地爭取釋放李宇軒和黎智英,他們是政治迫害的受害者」。

被港府以百萬懸紅通緝的流亡港人劉祖廸。 (相片:IPAC)

黎智英國際律師團隊發聲明:永遠不能依賴透過酷刑而獲得的證供

英國大律師事務所、黎智英國際律師團隊Doughty Street Chambers本月8日發聲明,指聯合國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問題特別報告員Alice Edwards於同日在日內瓦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上發表講話,重申她對黎智英案中據稱受到酷刑而取得的證據被允許使用,表示擔憂,並呼籲香港和中國作出回應。Edwards要求香港和中國調查有關酷刑的指控,並盡快回應她向聯合國的申訴。

而黎智英國際律師團隊帶領人、御用大律師Caoilfhionn Gallagher則引用《華盛頓郵報》一年前的調查報道,指案中關鍵證人李宇軒被關押在中國深圳鹽田看守所期間受到酷刑,及後成為案中從犯證人。李宇軒自從被送回香港後,一直被關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Gallagher指出國際法禁止依賴透過酷刑獲得的證據,「因為所得的證供是非自願的,是不可靠的,違反公平審判權利,依賴這些證供等同於把酷刑合法化並污染司法系統」。她強調使用透過酷刑和脅迫獲得的證據,將嚴重侵犯黎智英接受公平審判的權利。

聲明續指英國向聯合國特別報告員稱非常關注黎智英案的一些證據,是通過對李宇軒進行酷刑而獲取的。美國和奧地利則同樣表示擔憂,並指出必須調查事件。

翻查資料,李宇軒於2020年8月被捕,翌年3月被起訴「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他同時被控「串謀協助罪犯」和「無牌管有彈藥」。2020年8月23日,李跟另外11名人士欲乘快艇前往台灣,被中國海警截獲並拘留。同年12月30日被中國公安局以偷越邊境罪判有期徒刑7個月並罰款人民幣1萬元。2021年3月22日刑滿出獄,同日被移交港警。李於2021年7月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另外兩罪獲存檔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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