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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經:3人未獲特首委任高院法官 1人因《國安法》退出提名 1人未通過背景審查

《日經》今(19日)獨家報道,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在2021年提名6人擔任高等法院法官,其中3人從未獲特首任命,當中一位更因《國安法》退出提名程序,另一位就未通過背景審查。有法律專業人士直言,撤回提名申請是前所未聞;有資深律師形容,法官政治背景審查已經加劇。司法機構回覆《日經》時未有正面回應,但確認2021年至今共任命了3名高院法官。

報道引述消息人士指,儘管香港法官嚴重短缺,2021年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曾推薦6人擔任高院原訟庭法官,只有3位獲特首委任,包括陳仲衡、黎婉姬和鄭蕙心,餘下3位未獲任命。

《光傳媒》翻查資料,3位獲委任人選中,陳仲衡、黎婉姬在2021年11月獲時任特首林鄭月娥任命,陳仲衡曾主審「佔中九子」案件,黎婉姬則是前副刑事檢控專員。而鄭蕙心2022年1月獲任命。

至於未獲特首任命的3人,《日經》指基於事件敏感性,決定不點名涉事資深大律師的身分。但報道引述3名知情人士稱,有一人未能通過背景審查(failed to pass a background check),有一人因擔心《國安法》對法律格局的徹底改變,決定退出提名程序(One candidate pulled out of the process due to concerns over sweeping changes in the legal landscape made by the national security law)。

美國喬治城大學亞洲法中心研究員黎恩灝向《光傳媒》表示,《國安法》實施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推薦的人選,普遍會獲特首任命,未見傳媒揭發不任命的情況。他強調,推薦委員會提名的候選人理應通過品格和專業能力審查,質疑特首作出不任命決定時,考慮準則是甚麼,是否包括政治審查等。

黎恩灝指,《國安法》第四十四條列明,特首不得指定凡有危害國安言行的法官審理國安案件。而今次《日經》報道反映官方制度內,似乎出現政治凌駕專業的結構,「這結構似乎已經推前在基本的推薦任命程序開始」。

他分析,獲提名高院法官候選人不一定純粹專長於刑事,亦可以是專長於民商事的法律人。若因政治審查不被任命,可能篩走不同專長的法官,「這些做法,必然會影響商界和外國投資者對香港司法獨立的信心」。

法律界人士:候選人撤回提名前所未聞

有法律專業人士向《日經》表示,撤回提名申請是前所未聞,因為審查過程嚴謹而冗長。有幾位不願透露姓名的資深律師指,《國安法》帶來的漣漪效應令法官的職位變得不太吸引。另外,有資深律師直言:「政治背景審查已經加劇,法官必須非常值得信賴」。

有法律學者形容,任何人成為法官都面臨一個根本性的困境和衝突,一方面要「保障由國家規定的法律和國家主權」,另一方面要「司法公正與保障香港居民的基本權利」。

此外,去年11月美國國會提出《香港制裁法》(The Hong Kong Sanctions Act),涉及制裁49名香港官員、法官和檢察官。《日經》稱,香港律師會前會長彭韻僖去年11月在閉門會議表示,法案將使司法機構更難吸引人才。報道引述另一位資深律師表示:「誰會想將自己置於風險之中,損害自己的聲譽呢?」

2020年至今僅任命3名高院法官

《日經》指,時任特首林鄭月娥拒絕回應事件,律政司司長和大律師公會都拒絕評論。而司法機構拒絕評論2021年的高院法官提名,但確認自2020年1月以來,任命了3名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

《光傳媒》翻查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提交的報告,在2021年推薦了6人擔任高院原訟法庭法官、6人擔任高院原訟法庭特委法官,但到了2022年委員會只推薦2人擔任高院原訟法庭特委法官。

《日經》報道形容,高等法院法官職位的空缺率高達36%,在法官任命不足的情況下,像黎智英的國安案件一再推遲,許多被告仍在監獄等待審判。曾任香港大律師、紐約大學美亞法律研究所非常駐學者張語軒指,法官短缺明顯令人震驚,延長了被告面對懸而未決的司法程序。

法官任命曾遭建制派質疑

過往香港發生法官任命被阻風波,英國《金融時報》2021年引述消息指,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馬道立的妻子、時任上訴庭法官袁家寧,原獲推薦成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但被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及葛珮帆質疑其任命,最終袁家寧自行退出。委員會及後推薦上訴法庭副庭長林文瀚出任終院常任法官。

當時司法機構回覆傳媒查詢指,香港所有法官和司法人員任命均由特首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並根據《基本法》、委員會條例和相關法定要求而作出。

現時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9人名單,包括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律政司司長林定國、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高院上訴法庭副庭長朱芬齡、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香港律師會前會長彭韻僖、前教資會主席唐家成、前中大副校長廖柏偉教授和消委會前總幹事陳黃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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