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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職記者19年遭親建制傳媒工會譏「自稱媒體從業者」陳朗昇:沒有奢望你雪中送炭 但都不至落井下石

《Channel C》多媒體製作主任、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陳朗昇採訪期間被指拒向警員出示身份證,西九龍裁判法院今週一(25日)裁定「阻差辦公」罪成,判監五日,現保釋上訴。香港新聞工作者聯會昨發聲明,強調真正「專業新聞工作者」須先守法,又譏諷陳朗昇是「自稱媒體從業者」。從事記者工作19年的陳朗昇向《光傳媒》表示,他認識新聞聯的人,有前同事、師兄師姐,甚至是「曾提攜過他的人」。他更在Facebook發文慨嘆「沒有奢望你雪中送炭,但都不至落井下石」。

去年9月7日,陳朗昇前往旺角麥花臣場館採訪元朗朗屏邨業主大會期間,被指拒向警員出示身份證被捕。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判官梁嘉琪本週一裁決時指出,案發時截查警員已表明身份,但陳仍「肆無忌憚、不合情理地發問」,認為他故意阻撓警員執行職務,故裁定「阻差辦公」罪成,判監五日,陳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香港新聞工作者聯會(下稱新聞聯)昨(27日)發聲明,讚揚裁判官判決「法理清晰,彰顯了法律公義」,強調真正「專業新聞工作者」採訪須先守法,並指試圖挑釁公務人員執法都要面臨法律懲處。

被指「有違記者專業操守」、「持身不正」 

聲明形容陳朗昇是「自稱媒體從業者」。自2004年入行擔任記者的陳朗昇向《光傳媒》表示,看到聲明後「有啲忟憎」,新聞聯的人包括他的前同事、師兄師姐、「曾提攜過他的人」。他反駁:「唔係我聲稱啦,我連(新聞聯)活動又去過,他們又認識我,咩叫聲稱呢?」他續指,過往多年寫的報道「百分之二千顯示我係個新聞工作者啦!」

今天凌晨他在Facebook發文,感嘆「沒有奢望你雪中送炭,但都不至落井下石」,又強調「我是個記者,這是事實,玩弄文字不見得就是真相」。

翻查資料,新聞聯去年1月發聲明批評陳朗昇接受「反華媒體」《自由亞洲電台》(RFA)訪問,形容他「醜聞纏身」,又指他歪曲的說法「有違記者專業操守,持身不正、持心不純」。陳朗昇自言「後知後覺」,未發現新聞聯去年已發聲明批評他。

新聞聯的聲明提及記協和部分外國媒體「罔顧事實,企圖混淆視聽,轉移視線,亂港之心昭然若揭」。陳朗昇指,新聞聯過往曾「超脫政治立場」與記協為業界利益的話題「走在一起」,包括2014年《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被斬、2020年5月關注警察對記者噴射胡椒噴霧等。如今新聞聯因政治氣氛「歸邊」,陳朗昇指其發聲明是「政治表態」。

陳朗昇表示「君子相分不出惡言」,新聞聯和記協各行各路,「你走你的陽關道,我過我的獨木橋,其實(新聞聯)唔需要咁講」。

《立場新聞》被指「以採訪名義為黑暴助力」 陳:仍未定罪

新聞聯的聲明提及《立場新聞》,指「這類媒體長期渲染反中亂港思想,煽動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稱2019年「黑色暴亂」時,「以採訪名義為黑暴助力,阻撓警方執法,煽動市民仇視特區政府,視法律於無物」。

陳朗昇表示,「既然聲明講尊重法治,但尊重法治的人都知,《立場新聞》到現在呢刻都未定罪」。他批評聲明內容想將他、記協和《立場》「炒埋一舊」,直言「水準令人失望」。

問及新聞聯的聲明會否對記協造成威脅,陳朗昇說,記協的威脅一直存在,「我地都係做返我地要做嘅嘢」,當中可能要「盤算」、「妥協」,但希望記協能繼續做下去。若涉及新聞自由的議題,例如《基本法》23條來臨,社會仍需要記協提供意見,「希望我地捱到嗰日啦」。

翻查資料,新聞聯成立在香港主權移交前一年,會員來自30多個傳媒機構,官網介紹聯會舉辦中國參觀團、開辦國情班等。現任主席是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董事長兼《大公報》社長、《文匯報》社長、全國政協委員李大宏,會長是前香港《文匯報》社長、全國政協委員張國良,常務理事包括建制派香港作家聯會會長潘耀明。

《文匯報》今日訪問「資深傳媒人員聯誼會」,該會批評記協「以新聞自由作幌子,為犯法者作辯護而已」。翻查資料,該會理事長是《大公報》前總編輯楊祖坤,2019年曾聯署去信時任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要求取締港台節目《頭條新聞》。

記協在判決當天發聲明,指對陳朗昇案件判決感到「極度遺憾」。聲明指出裁決「再度印證新聞自由,在法例上所受的保障已淪為空談」。記協強調「記者與警員工作的時候應互相尊重」,提及陳朗昇採訪時向警員查詢身份及截查原因反被捕,這種情況以往在外地採訪才遇到。聲明提及,連同陳朗昇,自2019年至今有至少七名新聞工作者被判囚,最長刑期達3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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