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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SEE|轉載《願榮光》係咪犯法?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我諗大家都非常清楚

做新聞要認真,但今時今日,做人最「奧妙之處」,就係唔可以太認真。好多人話唔想再關心香港政治,無奈政治偏要自動送上門,生活上每個範疇都離唔開政治。我「政務絲」今日開始,會落力幫大家望住香港政壇,發掘有趣新奇嘅人和事,等大家可以苦中作樂。

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噚日出席活動後會見傳媒,話律政司喺今個月30號會有一個叫做「律政i-Day」嘅開放日,邀請香港業界參與,仲特別點明話想邀請年青律師、大律師,同埋讀緊書嘅大學生,想佢哋了解吓律政司工作,希望佢哋了解咗之後會有興趣加入咁話。

除咗i-Day,律政司喺9月初會同兩個法律專業團體,帶一班年青律師同三間大學法律學院嘅學生去大灣區考察。「復常」後特區班子同政府各級部門上大灣區考察就成日聽喇,但律政司帶學生團返中國考察就真係鮮有聽聞。連張國鈞自己都話,以往無特別為年青律師或讀緊法律的學生安排大灣區考察團,想呢個「專為年青法律界人才和法律學生」安排嘅考察團,可以畀佢哋對大灣區有深刻嘅認識。

張國鈞輕輕鬆鬆講完開放日同考察團,有記者就忍唔住問《願榮光》禁制令上訴,法庭判詞提到本身傳播《願榮光》已經係刑事罪行,好明顯刑事條例就可以處理到,律政司無辦法說服法庭禁制令嘅實際用途係咩,點解律政司仲要咁堅持一定要有禁制令,實際用途係咩呢?

張國鈞都係line to take,話有關案件正在待決中,所以唔方便進一步評論。仲話有關上訴理據嘅文件已上載喺網上,叫記者自己上網睇返。

如果大家心水清,應該仲記得之前律攻司呈交上訴許可申請時,喺文件中提到,法庭應「遵從(defer to)行政機關的判斷」,批出臨時禁制令,仲批評法庭「將自己錯置於與行政機關同等位置作判斷」。

有記者追問,按照律政司嘅講法,係咪代表司法機關唔可以自己判斷?張國鈞再次強調,記者可以自己上網睇返上訴文件,仲話呢個問題喺之後嘅司法程序中,大家可能會喺法庭處理時慢慢睇到,現階段唔會作進一步評論,要「尊重我哋嘅法院」。咁阿絲同大家惟有拭目以待喇。

香港「司法獨立」同「三權分立」大家都好關心,不過最關心嘅應該係如果繼續喺網上轉載呢首歌,會唔會犯法。張國鈞嘅答案就係:「我諗大家都非常清楚,有關法例亦很清楚,有關嘅情況我們過去亦解釋得十分清楚,所以我認為就這案件嘅事,就留待法庭處理」。

三個「清楚」,副司長答得鏗鏘有力,咁大家都已經好清楚喇,係咪?

記者又問,之前兩宗喺終審法院審理嘅國安案件都無海外非常任法官,咁樣係咪打破慣例,對香港司法制度有冇影響?佢就答每宗案件由邊一位法官審理,係由司法機構負責安排,佢哋會尊重由司法機構主持相關案件,跟住又強調,喺《基本法》保障下,司法機構「獨立審判權」喺九七後一直都係佢哋堅持嘅原則,律政司唔應該干預或畀意見,話會尊重司法機構嘅獨立審判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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