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委任的5名專家今年3月致函中國政府,就港府以《國安法》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並導致《蘋果日報》被迫停運,以及因此導致媒體工作者、人權工作者及公民社會造成的寒蟬效應,表達深切關注。近日中國常駐聯合國日內瓦辦事處以中英文信件回應,批評有人濫用聯合國機制干預香港司法程序,並呼籲聯合國尊重香港的獨立司法權。中方更在信中聲稱,實施《國安法》令香港市民「釋懷和高興」,又指「香港社會」對黎智英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辯護有「重大分歧」,並反駁《蘋果日報》結業與警方執法行動無關。
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副主席Mumba Malila、意見及表達自由權特別報告員Irene Khan、法官和律師獨立性特别報告員Margaret Satterthwaite等5位聯合國獨立專家今年3月致函中國政府指出,十分關注香港於意見表達及新聞自由在《國安法》生效後受到限制,特別是因批評中國政府和支持香港民主運動,而令黎智英被捕以及《蘋果日報》被停運的事件,並要求中國政府就事件作出回應。
中方在5月作出回應,中文版長達22頁共約一萬餘字,聯合國近日公布該回覆,當中有近六成篇幅是羅列香港法律及《國安法》仍然能夠保障港人的基本自由和權利,以及黎智英所涉及的罪行、判詞及審訊進度。中方一開首宣稱香港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仍然受《基本法》「充分保障」,批評有人試圖干預香港司法程序及誤導聯合國工作組就香港問題作出錯誤評論。
中方表示回函是為了向工作組提供「正確的資訊」。信中首先提到《國安法》是為了讓香港居民「重新享有」在反修例運動期間「不能享有的權利和自由」,並稱《國安法》「迅速和有效地恢復穩定和安全」,令市民「對香港繼續作為開放、安全、有活力而友善營商的都會感到釋懷和高興」。
稱黎智英案香港社會有「重大分歧」
信中更在備註列出反修例時的「亂況」,例如「被拆的馬路欄桿長約 60 公里」,《光傳媒》翻查時任政務司司長李家超在2021年9月出席工商界國慶活動時提到反修例期間被拆走的馬路欄桿總長度「有5萬米」(50公里),與今次中國回應聯合國時提出的數字出現差距。
針對黎智英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為其辯護遭港府拒絕一事,中方指出「香港社會」對海外律師能否參與國安案件有「重大分歧」,因此才會由人大釋法,授權特首決定是否批准海外律師參與國安案件。
同時又指入境處「一直根據既定法例和程序,審核簽證申請」,承認保安理由必然包括國家安全的考慮。信中又指Tim Owen曾在2023年1月獲批工作簽證以擔任另一宗不涉及《國安法》的代表律師,因此「『特區政府強迫有關律師離開香港特區』一說根本站不住腳」。
中方又反對專家於信中指控《蘋果日報》被迫停止營業的說法。中方原文複製香港保安局在2021年9月5日的新聞稿,指《壹傳媒》在2021年5月公告表示集團流動資金充裕,並曾在4月償還一筆1.5億元貸款,因此將《蘋果日報》結業的決定「強行歸咎執法行動,是嘗試將責任轉移,故意諉過於依法行事的執法部門,並對《香港國安法》和《實施細則》作出惡意抹黑」。
翻查資料,黎智英前私人助理Mark Simon在當年6月接受《路透社》訪問時指出,儘管壹傳媒仍然有流動資金及海外資產,但受制於港府的凍結行動及本地銀行拒絕受理,壹傳媒無法經本地戶口接受匯款,甚至無法查閱帳戶狀況,根本無法處理支薪及印刷費,結業只是「時間問題」。
中方在信末不點名斥責「某些國家和當地政客」多次公然威脅制裁執行《國安法》的警察、檢控單位及法官是無視《聯合國憲章》中「國家主權平等及不干涉」原則,並「相信」特別報告員對相關國家的「脅迫行為」予以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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