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報告 港府遲交逾五年 2019年反修例事件卸責

香港政府原定於2019年12月向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United Nations Committee against Torture, CAT)提交報告,交代《禁止酷刑公約》在香港的實施情況,但港府遲逾5年才向CAT提交報告,並於今日(10日)公布報告內容。港府未有解釋遲交原因,並在報告中提及2019年反修例運動,強調警方武力使用指引符合國際人權規範,聲稱「如果市民以和平守法的方式表達意見,警方無需使用任何武力維持治安」。
2015年11月,CAT曾審查《公約》在港執行情況,當時正值2014年雨傘運動結束一周年。委員會特別關注警方在運動期間過度使用催淚彈、警棍及胡椒噴霧,導致約500人受傷。CAT建議港府就警方過度使用武力的指控進行獨立調查、依法起訴涉事人員,並公開警方使用武力的準則。CAT當時要求港府須於2019年12月9日前提交進度報告,惟港府至2021年2月才就報告大綱諮詢公眾,期間未見公眾或立法會就此事展開討論。
港府指市民若和平表達則無需使用武力 未提《國安法》實施後變化
港府提交的報告在「處理公共秩序混亂事件中使用的武力」一項中,提及2019年的反修例事件。報告強調警方有嚴謹並符合國際人權標準的武力使用指引,「只在有需要及沒有其他辦法可完成合法任務的情況下,才會適當地使用最低程度武力」。
報告更將反修例事件期間的警民衝突歸咎於「暴徒」對公共設施和交通基建「史無前例的破壞」,並襲擊警察及途人,又稱「如果市民以和平守法的方式表達意見,警方無需使用任何武力維持治安」,惟報告並未解釋反修例運動爆發衝突的原因。針對2015年CAT對雨傘運動中警方過度使用武力的關注,報告亦未有回應,而2015至2019年反修例運動前的警方執法情況,更是一片空白。
2020年,人權組織「民權觀察」發表《酷刑、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處罰調查報告》,指出反修例運動期間,近三成被警方正式拘捕人士曾遭受嚴重襲擊或傷害,認為有關行為違反《禁止酷刑公約》。惟港府在2021年報告大綱的公開諮詢中,未有回應民權觀察的指控。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下稱資訊中心)在2024年發表的《香港酷刑和不人道處遇報告》進一步披露,反修例運動中1,200名被拘留人士中,至少100人因傷勢嚴重無法出庭,超過30名被告向法庭投訴遭受警方酷刑、不人道對待,甚至性暴力威脅,部分人士在冗長的審訊期間被剝奪睡眠等嚴重虐待。
資訊中心的報告亦指,自《國安法》實施後,審前拘留問題日益嚴重。2024年首六個月,還押人士佔在囚人士總數的38%,部分被告因長期審前拘留而選擇認罪,影響司法公正。港府報告僅重申法例規定「一般情況下扣留不超過48小時」,未有回應《國安法》實施後的實際情況或人權組織的憂慮。
按照規定,港府就有關《禁止酷刑公約》落實情況匯報,會附在中國的定期報告中,一併向CAT提交,報告提交期限為2019年12月,但中國政府同樣遲至今年5月才提交至聯合國。資訊中心批評中國做法「對國際人權義務的輕視與逃避態度」,並呼籲各國政府、國際人權組織及全球公民社會積極參與預計在2026年對中港澳《公約》落實情況的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