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本是無罪|同志伴侶登記條例草案遭大比數否決 國際人權組織批踐踏基本人權

《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昨(10日)在立法會表決,最終以71票反對、1票棄權及14票支持遭否決。關注人權的國際組織發聲明表示強烈譴責,斥投票反對的議員背離社會共識、踐踏基本人權,港府對LGBTI權利的漠視令人震驚。

由專注法律及政策研究的香港人權工作者組成的「香港人權資訊中心」發表聲明,指《草案》應回應終審法院裁決,雖未能充分反映終院判決精神、保障判決承認的權利,但立法「總算象徵香港在保障同性伴侶權利的議題上邁出重要一步」。但港府在過去兩年一再拖延,未展開公眾諮詢就倉促提出《草案》,其態度和做法應受嚴厲批評。

中心強烈譴責71名投下反對票的議員,直斥他們無視公眾意見、人權,以及香港在國際人權法下的法律責任。做法更是背離社會共識、踐踏基本人權。「遺憾的是,在缺乏民主選舉的制度下,市民無法透過選票追究這些議員的責任」。

中心又重申,即使立法會否決這項《草案》,法院對政府的命令和同性伴侶權利的確認仍然有效,而當局建立本地法律框架承認同性伴侶關係的責任,不會因此而消失。

人權組織:任何人都不應因為他們是誰、他們愛誰 而遭受歧視

另外,「國際特赦組織」同樣發聲明,指《草案》被否決反映港府對LGBTI權利的漠視,該組織的性別議題研究員兼政策顧問Nadia Rahman表示,「今天,港府仍未正視同性伴侶在生活各方面所遭受的不平等待遇。儘管《草案》本身存在不足,但當局對草案的直接否決,反映其對LGBTI權利令人震驚的漠視」。

她續指,《草案》本可為部分同性伴侶提供最低限度的權利保障,然而該保障僅涵蓋在海外註冊的伴侶關係。因此,即使《草案》獲通過,也遠遠沒有達到兩年前法庭判決所表達的目的。「即使是一小步進展,立法會都難以接受,這樣的倒退,突顯香港在實現平等權利的道路上,仍有漫長的路要走」。

她強調,「任何人都不應因為他們是誰、他們愛誰,而遭受歧視。當局必須盡快提出修訂草案,建立承認並保障同性伴侶權利的法律框架,以落實法院裁決」。

翻查資料,承認同性伴侶法律替代框架的《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僅賦予已在香港境外註冊伴侶關係的同性伴侶新增的權利,所提供的同性伴侶權利保障則局限於醫療及身後安排。

該立法源於2023年9月5日,香港終審法院對LGBTI倡議者岑子杰作出部分勝訴判決,裁定香港政府有積極義務訂立替代框架,以法律形式承認同性伴侶關係,並保障所附隨的適當權利。法院為此訂下兩年期限,要求政府須在今年10月27日前提供一個法律上的替代框架,以保障同性伴侶的權益。

現時香港的法律並不承認任何同性關係。同性伴侶既無法結婚,也無法進行任何形式的民事伴侶關係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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