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城市大學限制學者受訪 須事前獲大學審批 外國領事人員到校亦要先報備

本地傳媒不時會就社會事件、時事議題訪問各院校學者,提供專業意見或作全面剖析。《明報》專欄透露,香港城市大學約兩年前開始限制校內學者接受訪問,規定他們須事先通知校方並獲審批。校內消息人士坦言,部分學者「怕麻煩」索性婉拒傳媒採訪,又指若與外國領事館在校園合辦活動或有領事人員出現,均需事前向學校報備。《光傳媒》翻查過去一年半與城大相關的報道,發現較多聚焦在國際排名及研究成果,較少回應社會新聞。
《明報》專欄披露,城大約於兩年前實施新規定,要求學者收到傳媒查詢或採訪邀請,需通知大學傳訊及數據研究處,並向大學提交訪問問題。大學可建議學者拒絕訪問;若獲批准,校方也可就應對傳媒策略提出建議,例如回答問題的方向,或某些問題不要回答等。
專欄綜合消息指出,有關安排源於2023年中,城大有日裔學者出席日本駐港澳總領事記者會,形容日本30年排放計劃的影響微乎其微,並說不介意飲用核污水。由於該言論與北京及港府說法不一致,令校方事後需不斷對外解釋,因而引入新傳媒安排,而當時校長梅彥昌剛上任不久。
專欄引述多於一名城大消息人士形容,在新規定下,對他們接觸傳媒一定有影響,例如傳媒通常要即日回覆,尤其是突發事件更要即時回應,而尋求大學同意卻需時,因此有人為「怕麻煩」,索性婉拒傳媒採訪,亦怕來不及向校方申請便受訪,在技術上是違規。
消息人士同時指出,新安排的好處是傳訊處較熟悉傳媒運作,可作提醒,例如「這些問題無問題,另一些問題要想下,可能怎樣講比較敏感,就要自己想下,或者歐美傳媒會以某框架去看」。
2019年後受訪變「敏感」 事事經大學批核不切實際
另一城大中人則慨嘆,過去校方只鼓勵學者在接觸傳媒前知會傳訊處,但不用事先申請,惟在2019年反修例事件後,大學接觸傳媒或外國領事變得「敏感」,事事要經大學批核,但實際上根本行不通。他舉例,在科研領域中可能連「稀土都好敏感」,大學難以就可以講或不可講之間「劃線」。
他們又形容,傳媒採訪政策屬大學政策,而非限於個別學院或部門,不過對政策強制與否,則有不同解讀;也有多名教授稱無留意原來有此規定。
另外,專欄亦引述消息指,城大要求學者邀請外國領事到校時,要事先向校方報備。有校內人士透露,此舉與外國接觸的風險無直接關係,而是總領事等代表外國,進入校內要符合禮節,學校要派出對等級別的人員接待。另一消息則稱,據其理解若只是對內活動而非公開,則毋須向校方報備,但公開活動或涉及敏感人物,甚至可能令大學尷尬的話,就要報備。
城大回覆《明報》時證實,各部門在舉辦大型活動及接受傳媒採訪前,建議先與部門主管和大學傳訊及數據研究處溝通,以便大學作出適當的協調和配合,以達到理想的效果。至於是否強制執行,對外國領事入校等安排,則未有進一步回覆。
近年半城大報道聚焦國際排名、研究成果 較少回應社會新聞
《光傳媒》翻查過去一年半與城大相關的報道,較多聚焦在其國際排名、研究成果等,例如去年初「城大重登世一 膺最國際化大學」、「城大獸醫專家研究︰山羊聽聲能辨人情緒」、「城大調查:六成受訪者憂健康風險 福島排放核污水 港人減遊日意願」等。
然而,針對社會新聞的回應比例明顯較低,例如有關香港營商環境吸引力增加的報道中,城大客座教授陳鳳翔曾向《大公報》分析,「現時媒體談到內地及香港經濟出現問題時,多是跟隨西方媒體的負面報道。西方媒體既不了解實際的情況,更多是以政治方面作考量,塑造出前景暗淡的印象兼大肆宣傳」;《文匯報》在港澳證人於灣區出庭作證指引的報道中,城大法律學院院長林峰受訪時分析,指引對推動大灣區司法規則銜接具有重要意義。
除了接受訪問,部分較活躍的城大學者亦會向報章投稿,包括身兼法學院教授及立法會議員的梁美芬,曾發表「基本法23條立法符合國際標準」的評論文章;法學院教授朱國斌及研究助理羅天恩亦以「國家安全是最大的公眾利益」為題於報章刊登評論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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