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人權組織批《國安法》實施五年 中國旨在建立「只限愛國者」的香港 逾八成屬錯誤定罪

今日是《國安法》實施五年,特首及港府官員近月頻頻接受訪問,指過去五年巿民生活得到保障、當局成功防範危害國安行為、香港由治及興「全速前進」。國際社會卻有不同看法,人權觀察指出中共透過實施《國安法》直接管治香港,並建立一個「只限愛國者」的香港。國際持赦組織則發表最新報告,指逾八成《國安法》罪成人士屬錯誤定罪,本就不應被起訴。香港勞權監察指出,工會在《國安法》下成為極權政府「眼中釘」,政治清洗手段令人髮指。

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指出,《國安法》實施5年,香港人權遭抹殺、思想被控制,中國政府持續剝奪港人各種自由,包括扼殺言論、結社和集會自由,以及自由公平選舉和司法獨立,敦促各國政府向相關官員追究責任,施壓中共停止在港實行高壓政策。

組織指中國和香港當局嚴厲懲罰批評政府的人,建立高壓制性的國家安全體制,並對香港巿民實施思想控制,只有中共的效忠者,即所謂「愛國者」才能夠在社會上擔任重要職位。人權觀察中國部副主任王松蓮說,短短五年中國政府徹底地扼殺香港的政治和公民社會,取而代之是強制愛國主義,「如此的高壓統治恐將對香港造成深遠影響,即便許多香港人仍試圖以各種細微形式反抗暴政」。

中共很大程度上扼殺言論、自由公平的選舉、公平審判權和司法獨立,而港府日益將教育政治化,以及使警察暴力不受追究。中共又設立了一個新而不透明的國家安全法律體制和官僚系統,將法院改造為重判異見人士的武器,並對境內和海外港人進行騷擾、監控,當局甚至開始重新改寫香港歷史。

各國政府應向中港官員追究責任 實施針對制裁

人權觀察表示,一些國家和聯合國都對香港自由迅速惡化表達憂慮,但只有極少數國家採取具體行動。美國在2020、2021和2025年針對涉及《國安法》侵犯人權的中國和香港官員實施制裁,但至今沒有任何國家跟進。而同樣具有人權制裁制度的國家,包括英國、歐盟和澳洲,應當對為嚴重侵犯人權的中國和香港官員實施針對制裁。

王松蓮表示,「各國政府應向有關官員追究責任,以施壓中國政府停止在香港實行高壓政策,不應繼續縱容中國政府,使其自以為可以明目張膽鉗制香港民眾,而毋需承擔後果」。

組織強調過去五年,中共漸對香港進行「直接管治」,2023年「機構改革」導致中國政府負責香港事務的最高機關以雙重身份運作,既是政府部門(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又是黨務機構(中共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卻由同一班官員領導,日漸確立「一國一制」,「令共產黨在政治和社會上日益佔據至高無上地位」。

國際特赦組織:逾八成《國安法》罪成人士屬錯誤定罪

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則於今日(30日)發表一份題為「國家可囚禁人 卻無法囚禁他們的思想」(The state can lock up people, but not their thinking)的研究報告,指超過八成以《國安法》被定罪的人士屬錯誤定罪,本就不應被起訴。組織分析自2020年6月30日以來,港府根據國安法律所針對的255名人士,在正式起訴的案件中,近九成被告遭法院拒絕保釋,平均在審訊前被羈押長達11個月。

國際特赦組織中國事務總監白舒然(Sarah Brooks)表示,研究證實該會在2020年對《國安法》提出的擔憂已成現實,「港府必須停止以『國家安全』為藉口,懲罰合法言論」。她續指此嚴苛法律及其他國安法律,嚴重侵害香港原有的法律保障制度,「港人已難以無懼被捕地自由表達意見」。

報告分析《國安法》的三大問題:對合法行使言論自由權利的刑事化處理;極低的保釋批准率;被告在審訊前遭長期羈押。在78宗已結案的《國安法》案件中,至少66宗(約84.6%)屬根據國際標準不應被定罪的合法言論自由,且無任何暴力或煽動行為的證據。

法院在129宗國安案件中拒絕保釋申請,佔起訴案件的89%。在拒絕保釋申請中,被告平均羈押時間為328日,其中52宗更被羈押一年或以上。

白舒然指出,「《國安法》已將香港從一個容許多元聲音與公開辯論的城市,變成一個充斥打壓與自我審查的城市。分析顯示,香港的國安法律框架不僅在紙上違反國際人權標準,更被當局用作打壓異見、製造恐懼氛圍的工具」。

她續指,研究表明絕大多數被控國安罪行的人士,其行為完全屬於合法權利行使的範疇。儘管如此,檢控部門仍持續依據這一有缺陷的國家安全法律架構提出起訴,「甚至對法院罕見的無罪裁決提出上訴」。認為其他國家的政府應利用其影響力加強施壓,促請香港和中國當局廢除該法律。

「在此之前,港府應立即停止執行國安相關法律,並至少恢復有利於審前釋放的保釋推定原則。任何人都不應僅因行使言論自由而被長期羈押」,白舒然說。

香港勞權監察:《國安法》下工會成極權政府「眼中釘」 赤裸裸踐踏國際公約

香港勞權監察則指,港府在《國安法》實施五年前夕,光速通過《職工會條例》修訂,正式為工會全面「上鎖」,在國安紅線下,政治清洗未停、法律成為打壓異見的武器、行政干擾手段無孔不入,香港獨立工會組織正面臨前所未有的系統性打壓。

該會總幹事蒙兆達表示,獨立工會面對政治清洗、惡法打擊及行政滋擾的多重壓迫,正陷入一個充滿敵視和排斥的社會環境。「在這五年來,《基本法》中賦予香港工人組織工會的權利,已被打擊得體無完膚」。

而新修訂的《職工會條例》賦予登記局長無限權力,不僅可引用「國家安全」為由拒絕職工會新登記,且不設上訴機制;凡曾干犯「危害國安」罪行者,將終身被剝奪組織工會資格;工會接受任何境外資助,必須預先經登記局局長審批,否則即屬違法。意味着從資源與制度兩方面徹底封殺獨立工會的生存空間。

該會指出《國安法》實施後,工運領袖及工會人士成為極權政治清洗的目標,已有至少16名工會活躍人士因涉及國家安全相關罪行,被通緝、拘捕、檢控及判刑,包括前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醫管局員工陣線前主席余慧明等,前者刑滿後,一直被還柙候審,至今已四年,後者則於2024年被重判81個月。勞權監察指出「港府甚至不放過身處海外的工運領袖,對前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發出懸紅通緝令,註銷其護照,列為潛逃者,政治清洗手段之猛烈令人髮指」。

該會強調工會本是保障工人集體權益的基石,然而在極權治港之下,已變成極權政府的「眼中釘」。當香港的組織自由與結社權利被蠶食殆盡,當局依然厚顏聲稱社會「和諧穩定」,「這不僅是對公民社會的侮辱,更是對國際公約赤裸裸的踐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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