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研引入智能投票箱 擴大點票機適用範圍 倡捐款收據門檻提高至5,000元
去年底區議會選舉投票日,選民登記冊系統故障令市民一度未能投票。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今日(12日)就修訂現行選舉法例,向立法會提交文件,研究引入智能投票箱及擴大自動點票機使用範圍等措施,並擬於明年第一季提交立會審議。
下一次立法會換屆選舉將於2025年舉行,立會選舉前,選舉管理委員會將舉行「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補選,以填補選委會選任委員的空缺,讓他們可在立法會換屆選舉中提名候選人,以及在選委會界別中投票。
政府解釋,修例旨在於選舉中適當地引入更多資訊科技和智能技術措施,以及梳理並完善現時選舉法例中有關選民登記、投票及點票等流程的安排,令選舉過程更為暢順。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計劃在個別選舉或界別引入智能投票箱,票箱將配備選票檢測功能,協助選民確認所填劃的選票是否有效。若被檢測可能屬無效選票,智能投票箱會提醒選民確認選票是否有誤,以確保行使投票權時得到更大保障,同時有助減少問題和無效選票,令點票工作更為暢順。
文件指出,選管會會視乎有關技術的開發和測試進度,並顧及效率提升、安全穩妥、私隱保障和公眾觀感等因素,考慮決定是否採用相關技術安排,強調投票保密性等選舉重要原則不受影響。
擴大點票機適用範圍
簡化點票流程方面,根據現行選舉法,選管會可於立法會選舉委員會界別選舉的點票工作使用自動點票機,但未延伸至功能界別選舉及地方選區選舉。當局建議賦予彈性讓選管會可按實際情況,考慮在有關界別或選區使用自動點票機進行點票,在不影響點票公正性和透明度的情況下加快點票速度並盡早公布選舉結果。
提高選舉捐贈金額收據門檻至5,000元 減輕候選人行政負擔
另一方面,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指出,不少候選人反映選舉中的各項實務安排過於繁瑣,窒礙社會人士參選的意欲和積極性,建議多項便利候選人的措施。
現行選舉法例規定候選人需就每項價值1,000元以上的選舉捐贈向捐贈者發出收據,當中必須載有捐贈者相關資料。當局指出,該門檻自2000年未曾作出調整,建議將門檻提高至5,000元,切合實際情況之餘,減輕候選人的行政負擔。
同時,文件提出按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的累積變動,調整對立法會、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和行政長官選舉的開支上限,以及立法會選舉候選人的財政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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