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一 週二 週三 週四 週五 週六 週日
 123
45678910
11121314151617
18192021222324
252627282930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張勇:「港人治港」不完全是指香港只能由港人治理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張勇昨(24日)出席講座,指根據《憲法》,一國兩制中的「港人治港」,不完全是指香港只能由港人來管治,全國人大作為國家的主權者,可行使任何它認為應當由其行使的權利,指出「中央也要治港,不治港這個基本法哪裏來?」

人大作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 可行使任何權利 即「開口權利」

張勇昨出席基本法基金會晚宴講座,發表題為「國家憲法監督制度」演講,指一國兩制下的「港人治港」,並非完全指香港只能由港人來管治,「中央也要治港,不治港這個基本法哪裏來?」

他解釋,全國人大作為國家的主權者,也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負責決定特區的設立及其制度,可以行使任何它認為應當由它來行使的權利,即是一個「開口權利」。

相比新疆 香港享有高度自治

他亦提到「高度自治」,指香港跟其他自治區相比,享有高度自治。他以新疆為例,指新疆人大常委會作為地區最高立法機關,制定的自治條例不能馬上生效,必須先上報中央,經審視是否符合憲法及其他全國法律後才能生效。然而,香港立法會通過的法律,只要獲得過半數議員表決贊成,便能立即生效,「那你說香港特區的自治權是不是高?是不是高度自治?」

指立法會向人大常委備案制度運作良好

張勇續介紹「備案審查機制」。現時立法會通過法案後,須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備案並不影響法律生效。根據《基本法》第17條,若大人常委會諮詢基本法委員會,認為立法會通過的法案不符《基本法》,可將法案發回,相關法案即失效。惟主權移交以來,人大常委會未曾行使發回法案的權力。他形容過去20多年來,此制度運作「非常好」。

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