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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判囚4年2月至10年 專訪初選參與者張崑陽、許智峯 曾為鄒家成助選邵嵐

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45名罪成被告今(1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光傳媒》專訪初選參與者張崑陽、許智峯,以及曾為鄒家成助選、被通緝港人邵嵐。張崑陽批審判將港人僅餘自由剝奪,許智峯表示會持續要求澳洲政府制裁港官及國安法指定法官;邵嵐則擔心律政司會覆核刑期。

張崑陽指出整個審訊是對民主派和本土派的打壓,令香港人噤聲、剝奪僅餘的自由。「61萬人一人一票表達意見,選出心目中的候選人,根本沒有人相信這是違法」。對於案中被判囚10年、被認為是「首要分子」的戴耀廷教授,張崑陽表示自己參與初選,絕對不是受戴鼓動,「初選是百花齊放的,完全不只是關於戴教授的主張,絕非因為要透過他去達到目的」。張指出,戴教授被判囚10年是不公義的,「好明顯政權的盤算,就是要把事情全都『賴』到他身上」。

庭上抗辯 在歷史留一個紀錄 張:坐一天也是冤獄

另外,何桂藍及鄒家成分別被判因7年及7年9個月,何被指是持最邀進政見參選者之一,鄒家成則是《墨落無悔》發起人之一;余慧明則被判囚6年9個月。張崑陽覺得,三人選擇不認罪,在庭上抗辯,是希望港人不要視他們為被動的受害者,「明知不認罪會判得重,但他們依然選擇抗辯,透過法庭據理力爭,不是因為覺得法庭會聽、求情會得到正義,而是要在歷史中留個紀錄,要告知世人自己的主張沒有錯」。

他特別提及何桂藍,指她不希望別人認為自己是受害者,一直以來都很積極,以「生命影響生命」,「她想證明,人是有選擇的,自己不會被政權打倒,是一個有抱負的人,希望香港人可以記住她這個精神」。

外間估計戴耀廷或會被判10年以上刑期甚至終身監禁,最終獲判10年,「或者有人覺得10年已不錯,絕對不是!坐一天也是冤獄!」他又舉例指,胡志偉還柙期間,父母相繼去世,至親的「最後一面」也無法見到,「喪失了就不能挽回」。

他感慨,45人最大罪名就是「太愛香港」。政權的劇本早已寫好,他認為各人也知道這是一場「硬仗」,但眾人於庭上的抗辯儼如範本,「足以讓我們找到向前行的力量,他們燃燒自己的生命,帶給人希望」。

想跟黃之鋒、岑敖暉說:掛住你哋

案中有24名被告被判囚5年以下,扣除已還柙日子,部分人士有機會一年內獲釋,但張崑陽指,即使獲釋亦很大機會被全面監控,而且香港公民社會已被撤底摧毀,「過去幾年的打壓,再加上惡法通過,已沒有空間,但我們不能對這樣的情況變得習慣」。

初選戰友的審判塵埃落定,張崑陽坦言很內疚,因為不能跟戰友一起渡過這段時間,「是終生的折磨,整個審訊過程顯示出政權的荒謬,但同時亦見人性光輝」。

如要跟他們說一些話,他最想跟黃之鋒和岑敖暉說:「掛住你哋」。希望他們知道有很多人等着他們出來,他們並不孤單,「出來會見到更好的世界」,真的會嗎?「不能失去希望,今天判刑更不應傷春悲秋,想一想自己能做甚麼,可以有甚麼行動,繼續堅持下去」。

許智峯憂背負「國安罪名」釋囚面臨生計問題

另一名初選參與者、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坦言,若自己仍在香港,必然是被告之一,47人案就會成為「48人案」。「所以他們的審訊,同樣是對我和所有香港人的審判」,他認為該審判是「前所未有的荒謬」,亦是香港司法制度的轉捩點,「見證香港再無司法獨立,成為一個被扭曲、被政權控制的制度」。

45人當中,他感受最深當然是民主黨的黨友,以及曾一起坐在議事堂內的議員同事,「最後一屆與政權鬥智鬥力的立法會,都是出生入死的戰友」。而他最擔心的,除了戰友在獄中的情況,更是他們日後被釋放後,作為「國安法釋囚」在社會上的生活與生存問題。

「心情好沉重,他們背負國安罪名,而且部分人是高調的政治人物,可能要面對基本生計的困難」。他指出,不少人家中有孩子,而近年時有聽聞黃店被打壓,有些僱主甚至不敢聘請因為政治問題入獄的釋囚。

於海外繼續倡議制裁港官及國安法指定法官

他形容自己當初選擇離開是「避過一劫」,現時是「劫後餘生」,會在海外繼續倡議國際社會支持香港民主運動,「我下周會去見澳洲國會議員進行遊說,要求澳洲制裁港官和國安法指定法官,雖然不容易,但也要做」。他直指,案中唯一的澳洲公民吳政亨,被判囚7年3個月,相比過去中國政府對澳洲公民的判刑,例如涉「非法向海外提供國家機密」的記者成蕾被囚三年,要重得多。

「無理由澳洲政府可以手軟!我會要求他們用最強力度去回應!」他感慨,在這般劫後餘生的日子,不能辜負在香港受罪的戰友。

邵嵐憂律政司覆核刑期 鄒家成兩案共囚約12年10個月

曾為鄒家成助選、被通緝港人邵嵐得悉鄒被判囚7年9個月,頓時舒一口氣,「原本估計會判更長,終於塵埃落定」,但下一刻,就感到無比傷感,鄒已未審先囚1,500多日,而且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中,被指干犯危害國安罪行的囚犯,即使在獄中表現良好,亦大機會不獲扣減三分一刑期。「律政司會否就刑期上訴呢?這些都是未知之數」。

鄒家成早前就「七一進入立法會」案,承認暴動罪,今年3月被判囚5年1個月。今天頒布的判詞指,暴動罪發生於初選案前且兩者沒有直接關聯,故初選案判囚7年9個月將分期執行。兩宗案件合共約囚12年10個月。「很漫長,但起碼有個終點……」她批評兩項罪名都是港府羅織給抗爭者的「莫須有」。

案中45名被告來自不同背景、界別,由廿多歲至60歲以上,最終刑期由4年2個月至10年。邵嵐覺得中共和港府明顯想給香港人帶出一個訊息:無論你甚麼身份,只要有意圖組織民主運動,就會面臨非常嚴重後果。

記住所有政治犯 直至他們跟家人團聚

「對有自由的人來說,也許4年不算很長,但對入面的人來說,每日都是度日如年」,她希望牆外的人能記住這45人,法庭審訊落幕,暫時離開眾人視線,但他們還要面對未來以年計的鐵窗生涯,「這段時間,我們每天也要記住他們,為他們的自由,努力奮鬥」。她提醒,除了45人,還有1,800名政治犯在獄中,有些甚至要面對20年以上的刑期,「記住他們,直至他們全部都能跟家人團聚」。

本案是香港首宗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案件,條文設「首要分子」、「積極參與」及「其他參與」3個刑期分級,其中兩級設有監禁10年及3年的刑期下限。部分被告可憑認罪及成為控方證人,獲得刑期扣減。各人至今已還柙70天至逾3年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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