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判刑在即 在台港人「流動連儂牆」解說案件 逾10台警便衣戒備
民主派初選47人案將於下周二(19日)判刑,流亡港人赴湯(湯偉雄)和在台港人組織「香港邊城青年」今(16日)於台北西門町舉辦活動,向台灣民眾解說案件以及派發案件背景單張,藝術家黃國才則帶同一件「黃衣連儂牆」到場。活動約有30人參與,台北警方亦派出約逾10名便衣及軍裝警員在旁戒備。
上月1日赴湯跟在台港人於西門町舉辦「反中國國慶」活動遭中國遊客滋擾,今天活動開始前半小時,已有約10名軍裝警員及便衣在場戒備。活動開始前,赴湯及「香港邊城青年」秘書長馮詔天派發講解案件的單張,又跟在場的台灣民眾解說47人案細節。
赴湯指出,47人案被告的自由和權利被嚴重侵犯,「他們的言論自由、聲音被壓制,今時今日香港人甚至只是說一句『我現時的生活很不舒服』,都有機會被國安指控為煽動行為」。他認為港人現時猶如活在一個大監獄中,期望國際社會可以向港府及中共施加壓力令情況有所改變。
若要跟案中被告說一些話,赴湯希望牆內的他們知道,海外港人無放棄爭取民主自由,「雖然他們現在無法做甚麼,但希望他們『撐住』,相信終有一天香港可以光復的」。
被問及台灣民眾對47人案的關注度,他不諱言,台灣民眾和政府相對冷漠,不太緊張此案。他指台灣人認為自身的制度很堅固,「覺得自己的民主制度不會被破壞,但我覺得相反,民主制度很易被破壞,若不用力維護,可以崩壞得很快」。他舉例香港情況,只需兩年,民主自由就完全崩壞。
黃衣流動連儂牆 黃國才:47人案是自己離港主因
赴湯一邊宣講着,藝術家黃國才就在旁邊的一支燈柱上,掛起一件黃色雨衣和一個頭盔。他說,自己離開香港,就是因為民主派初選參與者被大搜捕、被告和關柙,強調47人案是他離港的最大原因,「若沒有此案,我未必會決定離開,這是對香港法制一個很嚴重的蠶食,對我來說這是一件有具大意義的事」。
他指出,47人案對香港最大的結構性改變,是律師也會被捕和被告。「香港人一向相信,若被控告可以請律師替自己辯護,但此案明顯告訴我們,律師也有可能成為被告,就如中國,維權律師亦會被捕被監禁。現在連被授權的民意代表,也被拉被告」。
黃國才認為這個情況完全違反香港的法治制度和價值,三年前眼看47人被捕,他預視香港法治將會每況愈下,「三年後的今天,證明我離開是對的」。掛在燈柱上的黃色雨衣,有着數十個透明膠格子,人們在便利貼寫下心聲,然後放入膠格子中。他說,雨衣掛在此,希望可以讓人想起那些為香港民主自由犧牲的人。雨衣就如一個「流動連儂牆」,把便利貼字句帶到不同地方,他笑說,這正是體現港人抗爭運動的「be water」宗旨。
他續說,自己非常欣賞案中47人,然而作為一個巿民,他覺得最重要是保持行動力,「繼續在不同地方發光發熱,不單止47人,還有千千萬萬的我們去堅持、不放棄」。
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李予信及劉偉聰今年5月被判無罪,其餘45名罪成被告將於下周二(1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預料判刑需要1天時間。本案是香港首宗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案件,案中被告至今已還押70天至3年8個月。本案「串謀」罪來自《刑事罪行條例》,「顛覆國家政權」罪則來自《國安法》,條文設三個刑期等級:「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可判囚10年以上至終身監禁;「積極參加」者可判囚3至10年;「其他參加」可判囚3年以下或禁閉式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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