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大中國博士生潑精液水判罰5,000元 事主公開信促律政司上訴:對經歷的痛苦和傷害來說是「輕描淡寫」的處罰
城巿大學中國博士生承認向陌生女子潑混有精液的液體,早前被判罰款5,000元。關注同類事件的社交媒體專頁「向私密部位潑灑不明液體關注組」今(27日)發布據稱是案中事主的公開信,指判罰對她經歷的痛苦和傷害來說是「輕描淡寫」的處罰,對判決結果感到失望和憤怒,形容事件對她來說是一次「非常痛苦和恥辱的經歷」。
關注組發布據稱是案中事主撰寫的公開信,表示希望律政司提出上訴。事主指自己獨自來港求學,認為學校是安全的地方,但此事打破了她對校園的安全感,事發後更有很長時間不敢出門,擔心再遇同類事件。
她表示事件對自己來說是一次「非常痛苦和恥辱的經歷」,不止事發時的心理影響,及後更需花很長時間與精力恢復和治癒創傷。由於被潑的液體和部位都十分敏感,從事發到報警整個過程,需要一次又一次揭開傷疤,一遍又一遍講述過程,內心充滿「無法言喻的羞辱感」。而且,不僅被潑水讓她感到恐懼和噁心,更在被詢問和各種眼光的審視中令她感到自尊受損。
事主又指,對判決感到非常失望和憤怒,5,000元罰款對她所經歷的痛苦和傷害來說,「簡直是一種輕描淡寫的處罰」。強調判決不僅沒有考慮受害人的權益,更沒有「真正地懲罰犯罪行為所帶來的嚴重後果」。
「向私密部位潑灑不明液體關注組」亦去信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指罰款5,000元對這類性罪行判罰過輕,欠缺阻嚇作用,更向公眾傳遞錯誤訊息,讓大眾誤以為街頭性暴力均屬微不足道,只會罰款了事。關注組促律政司考慮提出上訴。
翻查資料,關注組於本年2月成立,半年以來收集逾170宗個案投稿,犯人通常有意針對受害人的私密部位,特別是臀部位置,潑射不明液體。城大博士生早前承認猥褻侵犯罪,裁判官李志豪表示,因案發時犯案過程不涉及直接身體接觸、不涉及敏感部位及並非於公共交通工具發生,因而斷定罰款能符合案情的嚴重性。關注組則反駁指,受害人供稱被潑射的是臀部中間部位,液體甚至流到其大腿內側,絕對是「敏感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