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國際人權組織發表聯合聲明 促老撾立即釋放人權律師盧思位
曾參與「12港人」案的中國維權律師盧思位,上周五(28日)過境老撾時被當地警察拘捕,68個國際人權組織昨(1日)發表聯合聲明敦促各國介入,要求老撾停止遣返行動,並呼籲中國政府撤銷針對盧思位的潛在指控。
該聯合聲明由國際特赦組織發起,多個海外港人組織包括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自由香港(Freiheit für Hongkong e.V.)、香港人在德國協會,以及海外人權組織包括香港監察、華人民主書院、亞洲民主網絡、人權監察等均有參與聯署。
聲明指出,過去有眾多例子顯示,東南亞多國在中國壓力下將維吾爾族、中國維權人士強行遣返中國,使他們被中方任意拘留、接受不公平審訊,甚至遭受酷刑或虐待,例如2009年有維吾爾人被柬埔寨政府強制遣返、2022年中國維權人士董廣平在越南失蹤後被中國政府拘留、書商桂民海於2015年在泰國失蹤後在中國出現,護照被政府扣起。
聲明敦促其他國家對中國及老撾兩國施加壓力,要求老撾停止遣返行動,並讓盧思位能夠接觸聯合國人員和他的代表律師,協助他繼續前往美國與家人團聚的行程。聲明又提醒老撾作為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CAT) 締約國,有責任拒絕將任何人遣返至他極有可能遭受酷刑的國家。
據法國國際廣播電台(RFI)報道,盧思位昨日(1日)仍被扣留在老撾移民總局的拘留中心,並有中國駐當地大使館人員在場,隨時可能被遣返。
有份參與聯署的台灣「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司改會)透露,美國人權組織「對華援助協會」(China Aid)昨日曾派員到扣留中心交涉,其中一名成員、加拿大籍前中國法官李建峰表示,他遭到6名老撾官員毆打,報復他在盧思位被捕當天的拍攝行動,相關官員威脅他們繼續在老撾逗留將有危險,他們最終即日離境到泰國。司改會表示,老撾政府對關注人士施以身體虐待和恐嚇,加重了盧思位被拘留的不確定性。
翻查資料,2020年底12名香港抗爭者渡海逃亡被捕,盧思位是12人案中喬映瑜家屬委託的律師,惟所有由被捕者家屬委託的律師都因被中國當局阻撓,而未能向被捕者提供協助。
盧思位近年辦理多宗政治敏感案件,2015年為709人權律師案中的被捕律師辯護,也曾為2016年成都「六四紀念酒瓶」案被者辯護。盧於2021年初以網路言論「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為藉口,撤銷其律師執照。上週五,盧思位原訂經老撾過境泰國轉乘飛機至美國與妻女團聚,但在老撾被當地政府拘留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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