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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多人還柙逾3年8個月 剩餘刑期6個月至6年4個月不等

民主派初選案今(19)判刑,45名被判罪成的被告,刑期介乎4年2個月至10年。45人中,除了獲保釋的林景楠外,其餘人士已最多還柙3年8個月。各人扣減還柙日子後,單以今次涉及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而言,剩餘刑期由6個月至6年4個月不等。當中8人剩餘刑期6年或以上,包括戴耀廷、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施德來、何啟明、黃碧雲及柯耀林。

45人早前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根據控罪,各人將面臨3年以下,至10年以上,甚至終身監禁的刑期。其中,案中5人被指是「組織者」,戴耀廷被判囚10年、區諾軒判囚6年9個月、趙家賢判囚7年、鍾錦麟囚6年1個月,5人中唯一不認罪的吳政亨囚7年3個月。5人全部已還柙3年8個月,根據就該控罪的判刑,5人剩餘刑期由2年5個月至6年4個月不等。

罪成的45人中,共有14人不認罪,除了吳政亨外,還包括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及余慧明。不認罪的被告,全部刑期在6年半或以上。當中多人一度獲得保釋,剩餘刑期全部6年或以上。

餘下不認罪的6人,在該案的剩餘刑期由3年1個月至5年半不等。

18人剩餘刑期1年以下

至於其餘認罪的被告,刑期介乎4年2個月至5年7個月。根據今天的判刑,當中18人剩餘刑期1年以下。

認罪被告中,餘下9人剩餘刑期介乎1年至5年2個月。當中獲保釋的林景楠被判囚5年2個月;今年9月才撤銷保釋還柙的呂智恆被判囚4年3個月,剩餘4年1個月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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